玉雕艺术的真善美
2015-06-19 10:34:51
“玉”被认为是中国人最原始的美意识的成功突破,是起源于“玉之与石,美之与恶”观念上的认识。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对于美的理解也变得复杂多样。首先 有心理、精神、社会功能、时代审美的变化推移,也有地域、风土、人文环境的作用,势必影响人们的好尚,但对其美意识的本质,始终没有摆脱真善美的统一。
好 的作品才具有艺术的感染力,能够传情达意,使人看了以后,第一明白、第二感动、第三兴趣。艺术的“真”是从自然界得来,从生活中得来。创造者通过感染进而 艺术创造,发掘出“自然之趣”和“自然之势”,循真趣,乘其势,才构成美的形式。汉代美学思想十分强调“造意于真”,并反对虚假之形,“外师造化,中得心 源”之说至今为人所用。
美是绝对的真理。“真”不用于一味逼真或完全的写实。“真”应去充实揭示美的一面,识得“原美”,然后“归真”。因此“真”是事物的本身,也是万有造化者的“神”。“以形写神”不仅要画出对象的表面形态、姿容,更要刻画出对象本身内在的生命和精神,即“真”。
传 统玉器中有一种动物,喻独角兽(神兽),有神奇能辨善恶。能遵守正直之说就是“善”。“善”字最原始的观念内容被认为是意味着鬼神的心意和恩宠。后来, “善”又与“吉”、“祥”、“福”等通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同样适用于玉雕艺术创作。“适度”也是善,也是美。正确理解“善”的本 意有利于艺术创作,反映在意识里“善”的观念,就是美的观念。
美的唯一寄托便是艺术,评价一件玉雕作品,首先是艺术品位,其次才是材美工 巧。艺术的核心和灵魂应来自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技巧性的和谐统一,其内涵是多元化的。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其内涵,而不是浮于浅表的图形和色斑。精神性是 传统玉雕艺术的特征和特性,凡对玉文化有所了解的都知道其精神价值是建立在真善美的意境上。审美活动中不仅应感知意象,更应知悉造微入妙的意境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