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手机充完电后,充电器插头突然爆炸,幸好没有伤到人。”日前,石狮市消费者李女士(老人)遇到这么一件危险的事。然而,更令李女士气愤的是,她把此事告诉出售手机的商家后,商家不仅不予处理,还让她自行找厂家。
去年9月份,李女士在琼林中路买了一部老人手机,用到现在没有出什么问题。7月25日早上,李女士把手机放在家里充电。两个小时后,手机充完电,李女士拔下手机,不料充电器的插头突然爆炸。“幸好我反应快,虽然没受伤,但吓得不轻。”据李女士介绍,突然爆炸的充电器,还把家里的排插烧焦了。随后,李女士将此事反映给商家,商家却以商品出售时间已久拒绝处理,并让李女士自行找厂家处理。对此,李女士不满,把商家投诉到市12315投诉台。
【调解过程及结果】经石狮局12315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商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供消费者选择,一是更换手机充电器,二是更换其他型号的手机,同时还将此事反映给厂家,让其加强品控。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充电器或更换其他型号手机,并已致电厂家加强品控,调解成功。
【分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案例,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充电器或更换其他型号手机,并已致电厂家加强品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