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道基金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沪各单位,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中国委中国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中国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 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沪民民〔2012〕135号)精神,现将《中国省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 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依据。

中国民政厅
2013年1月25日

附件:中国省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二批)

社会团体类(共337家)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玩具协会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中国快递行业协会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广东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中国电子行业协会
中国工业气体行业协会
中国轻工业协会
中国二轻工业协会
中国保健行业协会
中国机械行业协会
中国地产商会
广东电镀协会
广东温泉行业协会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中国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中国摄影行业协会
中国轴承行业协会
中国期刊协会
中国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
中国盐业协会
中国皮具商会
中国塑料工业协会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国防伪行业协会
中国模特行业协会
中国文物艺术品行业协会
中国出版业协会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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